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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审计局廉洁从审“八个严禁”
时间:2015-02-11 11:51   点击数:   来源:赤峰市审计局

一、严禁接受被审计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因工作条件限制,需要在被审计单位就餐时,应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并按当地工作餐标准据实支付餐费。

二、严禁接受被审计单位及个人赠送的现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购物卡和贵重物品等。

三、严禁参加被审计单位组织的联欢、赴外地学习、考察、旅游以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

四、严禁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和无偿占用或借用被审计单位的公共物品,如汽车、计算机、手机等;收受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

五、严禁利用审计权力徇私情、办私事,为亲属、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为其工作调整、职务升迁、评职评级、子女上学、就业等打招呼,谋取特殊照顾。

六、严禁利用审计权力干预被审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人事安排和公正执法。

七、严禁在审计过程中搞人情审计,隐瞒事实真相,自行消化问题,擅自与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商谈审计事项、交换处理意见,以审计机关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严禁在审计中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审计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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