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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补助资金效益
时间:2022-12-12 11:24   点击数:   来源:赤峰市审计局

财政补助资金是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财政补助资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器”;是地方支出、生产发展的“及时雨”,在调节供求关系、稳定物价等方面起着重大作用。但在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超过规定时间下达、滞留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财政补助资金难以充分发挥实效,达到应有的作用。

一、问题原因分析

(一)财政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沟通。财政部门通常依据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来确定资金分配方向,而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资金分配方案进度缓慢,财政部门缺乏对主管部门分配意见的督促,未能形成合力,致使资金使用方向难以确定,财政补助资金超过规定时间下达。

(二)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影响项目开工进度。部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项目方案审查、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项目招标投标、项目用地征拆占等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导致财政补助资金长期滞留在财政部门难以流转拨付。

(三)绩效管理意识不强。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缺乏对绩效管理的正确认识,绩效管理意识不足,基本支出采用定员定额方式,未设置相应绩效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的全覆盖。同时受“重分配、轻管理”理念影响,认为只要财政补助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就行,绩效跟踪力度不够,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成效不够重视,致使部分项目绩效难以实现。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市财政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预算单位沟通,督促其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明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补助标准、拨付方式,及时足额下达预算。

(二)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管理。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的资金拨付管理,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避免项目搁置,对一些施工进度缓慢、未开工或工程款结算不及时的项目,要督促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尽快开工或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对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初设方案实施的项目,要及时进行项目调整,避免资金闲置浪费,进而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使财政专项资金尽快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加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树立“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明确设立目的、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赤峰市审计局  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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