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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和进一步规范建议
时间:2023-05-17 10:31   点击数:   来源:赤峰市审计局

在近几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审计局从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自评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六个方面入手,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审计,在推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全市绩效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不合规。一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未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规程或实施细则。二是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如:部门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预算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未公开,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事项;财政部门未将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后的绩效目标随年初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时未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

(二)事前绩效评估不规范。主要是将未经事前绩效评估或评估结果不佳的项目列入年度预算和纳入项目库。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不合理:为顺利通过审核,设置无压力的绩效目标;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混用;指标值模糊、难以衡量,比如有些指标值表述为“改善”、“提高”等;产出指标条数繁多,缺乏凝练归纳;过分求全导致内容混乱,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取舍;设置无效的绩效目标,如指标内容为“不涉及”、“无”,却对应无效指标设置了分值;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指标权重应统一设置为: 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 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项目绩效指标总分值超过100分或仅设置一项绩效目标等。二是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将重点支出项目目标简单归集和汇总成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矮化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年度主要任务直接照搬部门职责或年度工作要点,且均为定性描述,无法准确反映年度的重点工作;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不能与部门长期发展目标相衔接,年度与年度之间不能相互衔接。

(四)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不合规。一是绩效运行监控不全面,未实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双监控。二是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滞后,个别部门甚至未开展绩效监控。三是监控发现问题未能及时纠正。

(五)绩效自评管理不合规。一是绩效自评未及时完成,甚至未开展绩效自评。二是个别部门出于自身完成目标考核的要求,随意调控各指标的分值权重。三是目标完成值不经调查随意填写,尤其是满意度指标。

(六)评价结果应用不全面。一是未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重大政策和项目设立挂钩。二是未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挂钩。三是未将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与当年预算调整、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四是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五是未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六是未将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

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严把绩效管理制度落实关,让制度覆盖更“全”。财政部门根据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指导预算部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监督预算部门自评工作,严格评价结果运用;各预算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树牢预算绩效理念,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严控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二)严把绩效目标编制关,让管理基础更“牢”。绩效目标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基础,是编制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合理可行,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

(三)严把绩效评价运用关,让成果应用更“高”。绩效评价结果对优化预算安排、改进项目管理具有重要作用。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绩效目标审核结果,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赤峰市审计局孔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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