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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2-15 15:26   点击数:   来源:赤峰市审计局

2023年,赤峰市审计局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自治区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和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着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加大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法治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次。有效引领带动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确保全员参与,保证学习效果。二是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同审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制定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赤峰市审计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工作的任务清单和责任科室,按期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报告,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自查、年末有报告。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依法行政

市审计局聚焦审计机关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一是深入开展专项审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2023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林西县、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喀喇沁旗园区、市本级相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一网通办”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各类问题,已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二是扎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市审计局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着力通过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2023年,完成对11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三是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助力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完成了元宝山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三、严格规范管理,推进依法审计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市审计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赤峰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赤峰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要求,做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通过应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截至2023年12月初,赤峰市审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赤峰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程序,强化决策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加强审计执法全过程管理。一是严格审计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审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赤峰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试行)》、《赤峰市审计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赤峰市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审计执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二是积极发挥法制机构对依法审计的监督作用。逐步推进法规科参与审理相关工作,重点从是否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开展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审查监督,并对拟移送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审查全环节不缺位、不漏项,范围应审尽审、程序应履尽履、内容应提尽提。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2023年,赤峰市审计局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人;清理行政执法人员3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人;组织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四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者其他事项,依规依纪依法移送,并以台账的形式记录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向有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22件。五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市审计局对我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进行了备案。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按照《赤峰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制度》要求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权限开展工作,并协助我局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一是建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制定了《赤峰市审计局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制度(试行)》,推动在审计监督中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赤峰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追责。三是完善修订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市审计局对局机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补充和完善,梳理形成了包括党组制度、党务制度、机关管理制度、业务制度4个部分49项制度的汇编,切实加强了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审计执法行为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2023年,为了加强大数据在审计中的应用,市审计局建立并应用赤峰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平台,对审计项目实现全过程记录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应用。市审计局将重大执法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平台。

四、规范公正执法,促进文明审计

2023年,市审计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以制度为准绳、以扎实工作为常态,切实做到文明审计。

一是开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6月至9月开展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活动,并将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司法局。二是强化法治培训,提升审计执法水平。制定了《赤峰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和《赤峰市审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学法交流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局机关干部开展法治培训。2023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讲法治课1次;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新春读书会”学习活动1次,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培训审计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2次,参加自治区审计厅、市司法局组织的各类培训4次;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法制工作机构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次。三是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在市审计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廉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四是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市审计局全面梳理我局执法事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清单,确保审计依法进行。五是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定了《赤峰市审计局涉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积极消除违法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六是加强政务公开。2023年,赤峰市审计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审计动态69条、审计公告2条,提升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七是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市审计局精准发力,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五、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审计质量

(一)不断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一是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度旗县区审计机关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加大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持续推动各单位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赤峰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并深入旗县区审计局和相关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调研。2023年,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完成了两次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参加内部审计集中培训3次,参训人员40余人。三是开展市审计局2022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2022年审计报告评优评差工作和2023年上半年审计报告评优评差工作,进一步严控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充分发挥优秀审计报告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四是开展本系统内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抽取敖汉旗、红山区、喀喇沁旗、克什克腾旗、松山区审计局及市审计局部分科室的部分审计案卷进行质量检查。五是开展本系统内法治建设督察1次,制定并印发了《赤峰市审计机关法治建设重点督察内容清单》,对旗县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提出细化考评要求,并采取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督察。

(二)深化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市审计局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一是制定了《赤峰市审计局2023年度监督计划》,明确了本年度审计监督内容、监督时间和监督措施等。二是建立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统计局分别联合印发了《赤峰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实现沟通会商、联合监督、业务协作、人员统筹、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全面贯通协调,监督合力不断凝聚。三是建立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信息报送机制,印发了《赤峰市审计局报送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信息工作办法》,严格平台数据上传内容、签批程序、科室职能、人员责任,确保平台信息上报工作规范有序。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市审计局无行政应诉案件。五是配合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2023年,市审计局未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六、加强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市审计局工作实际,印发了《赤峰市审计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赤峰市审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内容、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中心)。二是落实普法“七进”要求,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市审计局借助“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利用现场审计和征求意见等时间节点向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人员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2次,累计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现场讲解相关法治知识20余次,切实起到“走进一个点、普及一大片”的普法教育效果。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宣传阵地建设。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专栏”,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立宣传栏、多媒体屏幕,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提升干部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按照“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的要求,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开展的普法工作,报送《赤峰市审计局“八五”普法中期“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至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并接受了市司法局“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组的实地检查。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有序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益,为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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