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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20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0-03-12 08:48   点击数: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履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职责任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添砖加瓦,实现整体工作在全国继续领先、持续领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始终把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具体要求贯彻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2.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区《实施办法》,加强学习培训,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部署,3月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

3.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按照司法部部署,推进实施律师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和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统领。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行业协会党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党建工作制度,推动行业工作创新发展。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统筹推进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出台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法治调研,提供法治保障。

5.抓好法治督察。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意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展督察工作,建立法治督察人才库,探索研究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法治督察”。

6.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加强公职、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指导公证机构办理企业公证业务,促进依法办企。修订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加大“减证便民”力度,2020年6月底前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坚持依法防疫。坚持“四早”原则,落实“六必”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杜绝监所管理漏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充分利用“六网”融合平台、法治乌兰牧骑、小司说法、小司来了,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治宣传,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利用内蒙古12348法网等载体,就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深入贯彻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为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提供法律服务。

8.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地方性法规11件,修改废止15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5件。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促进办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评估。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作用

9.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自治区《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加大协调、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牵头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迎接国务院2015—2020年纲要的验收督察工作。编制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努力提高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导行政执法部门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智能执法终端,推行“教科书式”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做好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按照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实现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有序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平台使用,充分发挥“四大功能庭”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强化监督实效。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政府机关负责人应诉率。全面推行仲裁信息化,所有仲裁案件的立案、受理、案件结果纳入仲裁工作平台,实现仲裁案件进度查询;发挥内蒙古仲裁协会职能作用,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2.全面实施法治政府信息化考核。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评价,实现“月评价、季通报、年总结”,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推动将智能化一体平台应用工作纳入盟市、厅局领导班子依法治区考核指标。

四、加强刑事执行,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3.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办案零差错”活动。加强涉黑涉恶罪犯监管改造,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持续在社区矫正对象和戒毒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深挖工作。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

14.提升监狱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加强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全面推开“智慧监狱”建设模式,推动监管场所管理规范化。

15.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全面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智慧戒毒”工程,全面推开“智慧戒毒所”建设。深入推进教育戒治“个十百千”工程,积极开展戒毒医疗工作攻坚年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戒治质量。全面推进病残戒毒所建设。

16.贯彻社区矫正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加强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监狱、戒毒所实现互联互通。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协商,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减刑等相关制度。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配合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实证调查。

17.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深入推进司法所共防共建共治,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发挥好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作用,以多元方式化解不同矛盾纠纷,提升市域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水平。做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五、整合资源力量,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水平

18.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用户争取达到280万户,一级司法所建成率和实体平台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律师为主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及早落实考点考场,着力打造优质考点考场,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安全,管理达标,质量提升。

19.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馈机制建设。采取“12348”热线平台、微信塔群、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司法智能终端(JIPad)和实体平台五大通道,检测和评价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0.加快推进全系统指挥体系建设。2020年是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提升年”,着力在盟市旗县两级指挥中心建设上下功夫。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管控工作。

21.加强“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总结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加强与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司法行政工作重大举措、重大项目、发展指标纳入本地区“十四五”规划。

22.抓实信息化应用。在现有信息化条件下,切实抓好系统内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加大与相关部门横向联系,推动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拓宽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库、智慧监狱、智慧戒毒、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和人民调解舆情等系统,加强与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高院、检察院、网信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

23.探索实施“区块链+法治”工作模式。探索应用“公有链”技术,搭建存储数据处理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探索应用“私有链”技术,推动刑罚执行规范化。探索应用“联盟链”技术,推进执法监督、公证和司法鉴定电子证据的可扩展性和私密性。

24.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培养100名涉外法律服务领军后备人才,扩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推动律师事务所新设立境外分支机构2家,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

六、增强普法实效,推动全民守法

25.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坚持将宣传工作由系统的、理论的宣传定位向实用性转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好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好“八五”普法。

26.加快推进“法治乌兰牧骑”金色普法品牌建设。加强法治乌兰牧骑艺术创作规划,发挥司法行政案例库的作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打造法治文化产品。抓好法治动漫剧“小司来了”的后续制作,年底争取总集数达到80集。

27.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旗县(市区)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实施动态化管理,确保质量。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

28.提高队伍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精神,突出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加大发现培养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强化实践锻炼,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增强司法行政各级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把方向、促发展的能力。

29.抓好教育培训。落实培训规划,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设,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工程,监狱戒毒干警实战大练兵,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教育培训,发挥司法培训中心作用,通过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培训,提升法治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3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政治巡察和警务督察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和表彰力度,激励担当作为,着力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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