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国家碳达峰试点(赤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04 07:52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家碳达峰试点(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大中央对地方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入选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园区。

按照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赤峰高新区紧扣落实五大任务,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模式,打造绿色高效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努力构建以绿色低碳为主要特征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方案。方案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科技创新、重点工程、政策创新、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谋划,为赤峰高新区开展绿色低碳工作做好顶层设计。

二、执行期限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为2024-2030年。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科技创新、重点工程、政策创新、保障措施6个部分。

总体目标。建成经济高速发展的承载区、能源经济低碳化转型的先行区、绿色低碳循环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主要任务。《方案》提出了狠抓节能降碳加快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聚焦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园区数智化建设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加强园区基础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园区全面绿色转型等6大任务。

科技创新。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变革、加大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等4项工作提升园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水平。

重点工程。重点实施补链强链延链工程、绿电生产供应与消纳工程、绿氢生产供应与消纳工程、节能提效降本工程、减污降碳循环利用工程、碳捕捉循环利用工程、能源基础设施工程、数字智能工程等8大工程。

政策创新。围绕建立健全产业转移政策、完善财税价格等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创新园区绿色投融资机制、加强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等5个部分,积极探索政策创新。

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压实碳达峰主体责任、推动园区系统招商、完善考核和调整机制、加强宣传交流等5个措施保障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