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赤峰市生态碳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05 09:03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顺利开展赤峰市生态碳汇相关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投公司牵头起草了《赤峰市生态碳汇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七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突出生态保护与价值实现为重要任务,以存量碳汇开发为基础,积极开拓碳汇资源增量,为赤峰市实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绿色转型贡献更多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级统筹;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分类施策;坚持合理分配;坚持国企参与;坚持风险防范。

(三)目标任务。依据CCER和VCS等方法学为标准,以全市林业、草原、湿地、农业、牧业等绿色固碳资源为基础,由开发主体投资开发碳汇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核算、计量监测和经营管理,经由碳汇交易相关机构签发碳减排量,进行备案登记、交易与结算完成销售,实现价值,获取投资收益。

(四)项目开发。市政府授权市农投集团作为赤峰市生态碳汇开发申报主体,将全市可用于生态碳汇开发的资源集中收储于市农投集团,经过一系列程序,取得碳汇交易机构签发的碳汇量。

(五)重点任务。一是摸清碳汇资源底数;二是明确碳汇开发主体;三是开发生态碳汇项目;四是强化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管理;五是实现生态碳汇价值;六是探索绿色碳汇金融;七是加强碳汇能力建设;八是积极探索“碳汇+”开发模式。

(六)效益分析。一是经济效益;二是政策引导效益;三是资源整合效益;四是生态工程产业化效益。

(七)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培养技术人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生态碳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生态碳汇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