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深入落实《赤峰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全市种业高质量发展,市农牧局起草《赤峰市加快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就《若干政策措施》编制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一、编制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振兴。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9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调保障种源自主可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必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赤峰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使我市种业振兴政策落到实处,加快推进赤峰市种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种业发展实际,组织编制该《若干政策措施》。二、编制过程2023年5月8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工作部署,市农牧局抽调专业力量和行业专家编制《若干政策措施》。于6月15日形成《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于网站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又经征求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等7个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充分调研,形成了《若干政策措施》的送审稿。三、编制意义中央下发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这是继1962年出台《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后,再次对种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是我国种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内蒙古自治区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赤峰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我市种业发展明确了具体的方向。赤峰市作为内蒙古东部的农牧业大市,充分认识新阶段推进种业振兴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准确把握我市种业振兴要走的方向路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制定好符合我市实际的发展政策,才能走出一条能发挥赤峰本地区优势,适合赤峰市发展的自己的种业发展道路。四、主要内容《若干政策措施》由鼓励企业发展、支持投资经营、支持科技创新、加强基地建设、强化人才服务、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发展平台等7个部分组成。(一)鼓励企业发展。世界或国内排名前十的种业公司在我市注册登记公司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在赤峰成立总公司(总部)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设立区域总部或结算中心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重复享受)。加大对本土种业企业的培育和扶持,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每增加2000万元,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被认定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含设立区域总部或结算中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市入选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国种业协会信用评价3A的优势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支持投资经营。对新建种业企业,给予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种业企业建设果穗烘干线和籽粒烘干线,按建设总投资的20%进行支持。(三)支持科技创新。对新培育并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新品种审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培育并通过国家级新品种登记的,每个新品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新品种保护权、专利权并取得证书的育种主体,每个品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重复享受)。对于国家尚未规定登记办法的小作物,尽快出台认定办法,通过认定的,每个新品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畜禽育种实施主体培育并通过国家级新品种认定的,按每个新品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培育并通过国家配套系认定的,按每个新品系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落户赤峰市的种业企业创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0万、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四)加强基地建设。对全市适宜制种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将松山区、翁牛特旗和敖汉旗规划区制种农田,集中建设30万亩土地集约化、全程机械化、管控智能化、水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五化”玉米制种核心示范区。对宁城县、元宝山区等其他旗县区适宜制种农田,进行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改造,全市制种基地扩大到80万亩。(五)强化人才服务。对种业企业新引进的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选派技术干部挂职帮扶,与企业共同联合育种攻关。(六)优化资源配置。划定优势制种区,集中流转供应制种基地,促进优势基地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先满足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达标入规企业需求。划定畜禽发展优势区,促进优良产业发展基地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先满足国家核心场、种公畜站和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达标入规企业需求。(七)创新发展平台。依托农投集团组建种业公司,设立种业产业基金,撬动各类资本进入种业领域。实施种业企业上市激励政策,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上市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农作物种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畜禽种业企业,监管部门帮助完善基础资料,建立守信预警机制,实行公开公示、诚信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市政府每年安排种业振兴引导资金500万元,用于此项政策措施。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加快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12-13